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唐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我局持续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各项政策制度、重大决策、事务信息的发布、宣传,以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进一步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我局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审查职责,明确审查范围和事项,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并备案,做到件件可溯源、经审查、有依据,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调整公开栏目建设。做到结合水利局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实际,及时增设、清理网站栏目,并根据栏目主题汇总发布各类信息。三是多渠道发布各类信息。加强局门户网站、唐山水利微信公众号与其他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联动,年内共发表原创文章559篇,被上级媒体采用稿件76条。四是通过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发布及时性监测。通过编制和完善网站专栏信息发布时间统计程序,对每个专栏的更新时间进行预警,提高了工作效率,保持各专栏更新时效性。
2024年,在唐山市水利局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2条,其中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共1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7件,部门预算决算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信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17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信息4条,重大决策、会议信息7条。在唐山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4条。通过市“两馆一中心”公开我局2024年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一是规范程序拓宽依申请公开方式。更新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开设依申请公开邮箱,实现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二是积极办理和答复。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按规定按时完成了申请的办理和答复工作。三是多途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网站开通专栏、设置局长信箱,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局政务服务监督电话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150件次,公开刊登典型留言8条。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依规开展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调整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唐山市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二是积极主动做好重大决策、会议信息宣传。2024年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议、会议相关信息7篇。三是加强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2024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共12条,其中我局起草并由市人大公布实施的地方法律法规共1条。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
一是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水利要闻”、“媒体之声”、“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办理反馈”、“统计数据”、“水利知识”等栏目及板块。二是丰富公开平台。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等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积极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和依申请公开程序,针对标准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公开要求。二是严格信息公开前置审核。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公开内容需按程序审查才能发布。三是加强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运行监测。坚持自查与网信办、政务公开办协调联动筛查,强化内容监管。四是加强培训学习。2024年我局组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1次,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办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2次,参加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1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主要存在专业人员配置较少、需要处理的业务量较大、与防汛和视频会议及网络安全等业务工作存在时间冲突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深入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知晓、了解、用好水利政策。
2024年我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5-28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