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52号),要求各市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批示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重要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3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通知的背景。
第二部分,第二条,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第三至八条,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
三、征求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参考借鉴水利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做法,总结我市各地实践经验,起草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形成了《通知》初稿,之后分别征求了迁西县、迁安市、遵化市、滦州市、玉田县、丰润区水利局及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财政局意见,形成审批稿。
四、审议签批
为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6月10日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5-28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