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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关于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性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3 15:31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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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过程

为严格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管理,国家和我省先后发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对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冀办〔2020〕2号),明确提出“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地下水开采实行县级政府上报、经市政府审核报省政府审批”,为落实好文件精神,确保落实措施既不突破法律法规规定又能达到预期目的,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向水利部、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进行请示汇报,共同研究落实措施,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时清霜副省长、赵国彦副秘书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修改完善。

二、起草原则

《通知》主要把握了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从严管控。按照王东峰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管控地下水的要求,提出实行地下水开采由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审批后批复的制度;二是压实责任。严格地下水许可审批条件、严格做好清理规范工作、严格许可发证管理、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六部分。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受理。明确了不予受理取水许可申请的情形,把好许可工作的第一关。二是严格审核审查把关。用水户新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由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批复,明确了具体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技术审查有关要求,明确了审查权限、审查时限。三是严格许可审批条件。实施超总量不许可,重大项目需按比例“先减后增”。四是严格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河北省地下水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组织符合补办条件的用水户进行补办。五是严格许可发证管理。强调了取水计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无计量不予发放取水许可,失效依法关停注销。六是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管、取用水量核定、已关停取水井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地下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责任。

相关文件: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严格地下水取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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