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唐山市水利局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唐山市水利领域行政查封扣押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6-04-17 16:44:45
唐山市水利领域行政查封扣押事项清单
市级查封主体名称:唐山市水利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事项备注
法定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1
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行为的行政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四条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水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查封/扣押/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