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获取所需市水利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市水利局信息分类
市水利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水利局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水利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水利情况、职能机构和领导信息等概况信息;
2.计划、总结、发展规划信息;
3.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水利工作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等动态信息;
5.财政信息;
6.本局实施的行政管理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办事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网址:http://www.tangshan.gov.cn(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http://slj.tangshan.gov.cn/(唐山市水利局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市水利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市水利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点:唐山市建设北路94号;邮政编码:063000;工作日8:30-12:00,13:30-17:30(夏季14:30-17:30);联系电话:0315-2822215;网络渠道(邮箱):tsswjbgs @163.com。
(二)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市水利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市水利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唐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唐山水务网站和中国唐山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由受理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受理。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需对申请的内容和要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3.作出答复。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市水利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市水利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水利局机关纪委投诉。联系电话:0315-2039936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5-28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