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唐山市水利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18日到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我市境内水电站抽查比例为10%。
三、抽查实施部门
唐山市水利局水利水保科。
四、抽查内容
检查农村水电站企业信息是否实际相符;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健全运行制度、大型设备是否按时检查、是否定期做好运行记录等。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唐山市水利局水利水保科负责本次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3、唐山市水利局水利水保科工作人员与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共同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唐山市水利局水利水保科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并公示。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手机。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5、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6、同时将此次抽查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联合抽查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计划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科室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科室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科室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科室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将联合抽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局水政水资源科备案。
2024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5-28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