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2023年度唐山市水利局 防洪评价项目的监督检查事项 “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9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字体: 】     打印

2023年度唐山市水利局

防洪评价项目的监督检查事项

“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水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覆盖、工作常态化。按照《唐山市水利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具体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防洪评价项目的监督检查事项主体,抽查比例为3%。

三、抽查实施部门

唐山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

四、抽查内容

监督检查防洪评价项目穿越位置、穿越方式、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批复文件要求,施工方式是否按照批复文件实施,以及是否按照批复文件进行防治和补救措施等。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水利局河湖管理处负责本次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3、水利局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与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共同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进行抽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抽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三)工作程序

1、水利局河湖管理处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并公示。

2、电脑端检查人员抽取检查任务(包括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3、执法人员登录“冀上执法”进行检查(检查任务会自动下发到对应的执法人员手机上);

4、执法人员点击“开始检查”,将会自动生成表单,检查人员根据表单内容进行核查检查即可;

5、检查表单内容复核完成后,被检查对象法人和检查人员双方确认签名。

6、经部门领导审核确认后,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归结成挡报局双随机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参加抽查的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人员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管服务,减轻相关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有关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要增强服务意识。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抽查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等,增强社会影响力。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