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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16:31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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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印发的《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冀河办2022〕37号要求,现将我市通过省初审结果名单作为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315-2065792

 



 

 

唐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附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荐对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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