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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水利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3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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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水利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唐山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唐山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行,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加强部门权责清单建设,推进清单标准化,同一事项统一规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案例归集和报告制度。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市统一部署编制《唐山市水利局行政备案事项目录》,明确11个事项的责任部门。三是建设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印发《唐山市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一单两库”,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省市双随机办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成果,组织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督查;严格遵守“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唐山市水利局官方网站接入唐山市政府网站群矩阵,运行于唐山云支持中文域名等访问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及时更新平台事项认领,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加强事项全程网办检测的核验率,确保网上能办事、办好事。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唐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4件滞后改革要求,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文件;完成《唐山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前期基础工作。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市水利局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凡属局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决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严格落实“四不一末”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利的民主监督与制约,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4次,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面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定《唐山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执行主体、执行时限等内容。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了《唐山市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对全部9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年检考核;本着“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在全市下放的水行政处罚权领域逐步建立健全乡街综合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市水利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培训,并在执法巡查、督导检查等活动中积极向县乡执法人员讲解执法知识,指导执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市局指导县、乡水利执法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活动,强化对水事违法行为联合打击力度;市河湖长办与市检察院就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调研,加强河湖执法、履职工作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办理河湖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5件,并依法向人民政府、环保部门等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7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我局于10月份开展了水行政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水利部门的执法巡查、执法装备配备、案件查处程序、处罚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了指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处罚程序,提升了处罚案卷制作水平,提高了水行政执法效能。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攻坚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20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已整改销号206个;针对垃圾、污水入河等影响河湖水质问题,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河道水质安全,全市共清理垃圾3.35万立方米,弃土弃渣、2.9万立方米,封堵排污口19处,清理违建25处、302平方米;同时,按照省河湖长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613个,现已全部完成销号,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印发《唐山市水利局2022年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五、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并印发《唐山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调整修订,完成2022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的修订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水旱灾害体系。成立了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全天候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工作,先后召开视频调度会议35次,启动4次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应对了11次强降雨过程;强化与水文、气象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及时滚动预测预报,联合唐山市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10期;协调河北省唐山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水情组长期驻局工作,提供雨情、河道水情、水库水情分析128份,作洪水预报3份;完善山洪灾害预警发布机制,累计发布山洪灾害预警560万余次,组织上堤巡查3725人次,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群众506人,最大程度降低了灾害损失。建立局机关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共计71名志愿者负责日常网评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市水利局通过“问政唐山”接到有效问政信息32条,并坚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网络投诉回复率达到100%,实现网络问政的良性互动。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对来访群众做好行政复议政策改革后相关工作流程解释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有3个作为共同应诉人的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

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制定《唐山市水利局行政裁决工作方案》,明确受理渠道和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定了我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受理、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全年共收到交办事项83件,主要涉及河道垃圾、河道污染、河道游泳等问题已全部按时保质办结,反映人满意率100%。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全年收到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提示函7份,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的监督作用,4次深入局属单位调研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和机关纪律作风工作;认真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反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办理责任分解表,逐项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处室、联系人及电话,确保按时答复;根据“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和部门(单位)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任务量,经市委编办对我局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市水利局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挂“审计处”牌子,承担内部审计职责。二是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公务员转任规定》,对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及工作需要等转任的人员进行职务任免。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认真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办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反馈工作。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及时公开动态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唐山市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申请台账表,今年已受理并办结3件;推动水利行业信息公开规定在全市落地实施,严格落实《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完成河湖保护名录编制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相关成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根据河道整治情况,对河湖保护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复核,对存在的问题及因河道整治需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的,及时组织相关县区调整并进行公告;认真执行人员信息公布与查询机制,对新招聘录用的公务员依规进行查核,其结果作为考察报告的根本内容。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动水权改革工作,完成《唐山市水利局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初稿)》;总量管控持续强化,严格下达2022年度用水计划,将24.63亿立方米计划用水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启动我市滦河、青龙河、陡河、沙河、溯河、蓟运河、还乡河等7条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其中陡河、沙河、溯河等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已编制完成。完成取水许可技术审查1245项按照省厅2021年底印发的《河北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唐山市落实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完成了《唐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新细则实施1年来,累计在我局官网发布信用信息通报和量化计分结果10次,通报了40余家水利工程参建单位的不良行为信息,对达到约谈条件的责任单位,及时组织约谈,全年组织约谈4次,约谈单位达到10余家。

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配合市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促进政务数据汇集共享,提高政务数据的使用效率;全市河湖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数据实现与省平台信息共享,各县区共享系统正在推进。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按要求做好监管事项的数据填报工作。三是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以唐山市水务业务核心需求为出发点,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构建覆盖唐山全区域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管理、服务、应用、决策支持和远程监控为一体的智能感知体系和水务业务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唐山市水务业务数字化转型。

九、完善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做年度述职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做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四述”报告。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力推动和维护宪法实施,将宪法、民法等基本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全年共开展五次集中学法,为确保学法内容落实到位,制定下发了《唐山市水利局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自学,切实增强学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年度内新任职的科级职务干部,由局党组指定专人同任职人选进行任职谈话、同时组织宪法宣誓。三是强化任务督导落实。对照《唐山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施意见》(唐发〔2022〕1号)中涉及的相关工作,逐项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印发《2022年第6次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台账》,并对30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按月督导。

 

 

                               唐山市水利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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