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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8 15:58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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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霄等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研究落实陡河河道(新华桥--胜利桥)段景观建设实施工程的建议”建议收悉,我局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唐山市水利局陡河管理范围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5号精神,市水利局负责管理维护市区陡河栏杆(不含栏杆)以内水面区域,负责陡河下游胜利桥至南外环堤顶路东岸长4154米、面积21100平方米,西岸长3982米、面积19537平方米堤顶路的维护与管理。因此,市区陡河路南区新华桥至胜利桥堤顶路的维护与管理不属于市水利局的管理范围。

二、建议与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此我局建议由唐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按照2019年市政府公开招标设计方案对陡河新华桥至胜利桥河道左右岸裸露堤顶路进行整治与维修。若该单位无法实施河道堤顶路的提升改造,我局将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在该段河道堤顶原状裸露部位建设巡河抢险道路,本着景观空间塑造、植物组团塑造的原则适当补栽植被,满足市民对优美水环境的需要,使河道沿线不仅达到非绿即硬的效果,成为市民优美的休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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