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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5 15:57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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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瑞昆代表:

您提出“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切实推进再生水利用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再生水资源利用现状

我市地处水资源短缺地区,再生水回用起步较早。多年来,我局一直坚持优先配置再生水用于钢铁、电力等高耗水行业,累计实施了唐钢、唐山发电厂、国丰钢铁、贝氏体钢铁、唐银钢铁、春兴钢铁、金马钢铁、西郊热电厂、北郊热电厂、大唐丰润热电、三友股份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年再生水利用量最高达到5000多万立方米。近年来,随着我市钢铁产业布局向沿海优化调整步伐加快,城市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生产用量有所下降,但大部分用于河道生态环境补水,对改善我市地表水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多措并举推动再生水资源高效利用

一是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压减市政环卫、绿化等常规水源利用量,积极推进环卫、绿化及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冲厕用水逐步替换为城市再生水。

二是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一方面,支持企业实现废污水“零排放”。凡是能够通过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企业,原则上应该通过改进用水工艺和建设废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基本实现废污水“零排放”。另一方面,对不能实现自身循环利用的企业,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其他企业,实现废污水循环利用。

三是配合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配合有关部门支持各类经济开发区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实现区域用水集约高效利用。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能够利用再生水的项目,不再审批其他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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