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唐山市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唐山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唐依法行政办(2020)4号)》,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利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及三会一课日常学习中。印发《唐山市水利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方案》,并组建水利局宣讲团。11月30日,唐山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进行专题宣讲。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水利系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规督办,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水利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成立了由李建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宪法学习,保障宪法实施。重点学习《新宪法修正案》,开展了领导干部年度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聘请高校法学教授为干部职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方面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和其他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障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运行。在唐山“全域治水清水润城”、河湖长制建设、地下水压采等工作中全面营造和展示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了《唐山市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共计9类91项以及《唐山市水利局责任清单》的修订工作,并在市水利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予以公开。
(三)加强疫情防控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成立了唐山市水利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水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单位人员日常发热情况排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成立了“下基层、联企业”临时党支部,深入到富庄东里社区、建国楼社区等一线防疫工作点进行疫情防控工作。与“双报到”社区进行对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的廉政风险点6方面、38项,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使用、执法过程规范化、公务接待和人事管理等内容,针对风险点,制定了预防预案和防控措施,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按照全市《2020年唐山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从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年度重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持续开展服务群众下基层活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四个方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一是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牵头作用。2020年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全年与公安、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共联合执法288次,成效显著,有效的提高了执法质量。二是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们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岗位培训等方面,制定了巡查、执法责任追究、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奖惩和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为深化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建立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执法公示等制度,将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固定,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进而建立水行政执法良性机制,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并且通过开展对基层下放行政处罚事项培训明确执法权限,统一执法裁量基准。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审核等制度,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遵守,不断总结经验并形成常态。二是重点加强基层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在日常基层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执法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式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并在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积极协调全市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按时上报执法信息。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4G网络建立视频、图片、语音、数据的双向实时传输网络,实现执法人员与中心平台实时交互,发生突发事件时可以把现场视频以最快捷、最安全的方式传回指挥中心,使指挥中心能够加快信息传达及沟通的效率,更及时更准确的掌握信息,提高指挥决策能力。
(三)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一是结合2020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我局下发了《唐山市2020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部署了各地区水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工作。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水行政执法行为监检查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水。2020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我局下发了《唐山市2020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唐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加强对水利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各地区的水行政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优缺点,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水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水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了2020年度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优缺点,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水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四)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改革。我局参照《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不断推动市本级水行政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实现唐山市水政监察支队一支队伍对外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既包括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移民、农水、水保、水资源、河道等所有水利业务领域的综合执法,也包括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任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市建议提案11件(主办9件,退回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建议提案全部进行回访,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一是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逐件明确了主管领导、主办处室以及承办人,确保每一件建议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人,责任到位。二是协调推进,优质高效。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9件与水环境建设、农田水利、河长制工作、供水工程有关,与我市水利重点工作高度契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吸收建议提案精华,不断提质增效,促进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把握进度,按时反馈。组建了承办工作微信群,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同时在征求各承办处室意见、汇总整理、局长审签等流程,再将承办建议正式交办到各承办处室。此外,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催办、督办,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拜访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关注重点、反馈办理进度,征询办理措施是否得当,探讨改进办法。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为了确保局属各单位资金使用合理合法、会计行为遵章合规、财务运行安全有序,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利局(引滦局)所属8家单位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规章,单位内控制度初步建立,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资产管理日趋规范,预算执行效果显著。特别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意识逐年增强,“三公”经费支出合理,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规范公开平台。在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并及时完善更新各栏目内容,形成常态化管理。二是加强公开流程管控。建立了唐山市水利局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对每一条信息进行逐条核查,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制定了拟文、校对、审查、发布四级审查的岗位责任制。落实了2名对外政务公开发布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保密责任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三是按时完成“两个清单”编制。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两个清单”。经过起草、征求意见、局领导审定等环节,我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并在平台进行公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我局受理3起水行政复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结,进行了答复,有力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行政调解有、裁决、仲裁相关制度。制定了《唐山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制度》,积极落实《河北省行政调解指导意见》。今年以来,未发生行政调解事项。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通过采取任职人员法治知识考试、执法人员合格证考试、法律法规党章党纪考试等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效果。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20多名新提拔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提高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为民意识和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唐山市水政监察支队作为唐山市水利局的执法队伍,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支队依托互联网+的形式,将法治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按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更新水政法规文件和重要工作动态,访问量呈不断上升趋势,使普法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支队配合我局“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引领水利职工和广大市民培养知法守法意识,3月下旬,组织了“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必备常识和水法知识网上考试,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参加考试人员350人,90分以上者196名,及格率为94% 。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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