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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水利局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途径、投诉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0-11-02 09:24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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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申诉、申辩和申请回避等权利。

二、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投诉举报方式

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水资源、水保):03152031137

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河湖、采砂):0315205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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