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唐山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唐山市村级河长落实河长责任存在问题及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组织人员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市实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共有740条河渠(含农村沟渠、山洪沟),2个湖泊(南湖和钱营湖)纳入河湖长制。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4986名,其中,村级河(湖)长3389名。因此,提升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必不可少。在提升村级河长履职能力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4方面措施。一是建立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唐山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唐山市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市级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信
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河长制督查制度》《关于协调推进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施办法》等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河湖长组织体系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村级河(湖)长组织体系。二是落实补助资金。为调动村级河(湖)长巡河积极性,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级河(湖)长巡河补助,标准为每月100元,每年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三是畅通问题解决渠道。2019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全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平台搭载移动终端“河长云”手机APP,支持河湖长制实时上传、交办、转办发现问题,查询、跟踪问题处理情况。针对问题报告、交办、转办中简单处理情况,市河长办对平台记录进行抽样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村级河长进行提示提醒,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四是提升履职能力。2019年,市河长办聘请省厅领导以及河海大学教授级专家举办高规格的提升河长履职能力的专题培训,并指导各县(市、区)逐级开展相关培训。今年,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河长履职培训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乡、村两级河湖长培训力度,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优化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在切实提升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上下功夫。
二、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河长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河长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基层河长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级基层河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巡河率和巡河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与保护,鼓励“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和社会团体巡河、护河。选取2—3个傍河村作为试点,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增强爱河、护河意识,加快形成“全民治水、全民监督”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
主办单位:唐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15-28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