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唐山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6.4.13

发布时间: 2026-04-13 16:14:02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唐水罚决

2026〕01号

福赛特(唐山)

新材料有限公司

911302006010532392

存在1眼用于生产以及员工生活用水的机井,涉案机井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取水许可证,该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的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

万元

20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