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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09 11:22     来源:唐山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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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负责全市汛期抗洪抢险物资的采购、检查、储备、调运等日常管理工作在汛期到来之前对库房物资进行全面维护保养。防汛抗旱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唐山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切实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满足我市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的需要,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和预防干旱造成的损失,本着“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计划购置各类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2、承担市级抗旱、节水灌溉等物资的指导、供应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是保证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措施,充足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能够有效的减免洪水和干旱带来的灾害,并及时的补救因灾害造成的各类损失。

3、防汛物资直属仓库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储备好、管理好防汛、抗旱物资,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准备工作,规范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提高我站对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将自然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3.91万元,本年收入744.91万元,本年支出737.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91万元。

2、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初没有结转与结余,本年收入731万元,本年支出7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年支出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4万元相比较相持平。

2、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

3、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没有购置车辆。截止年末,车辆保有量2辆。

四、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唐山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站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353.15万元,其中:货物类273.95万元,工程类7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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